投資人專區 > 公司治理 > 功能性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

本公司於109年6月22日配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,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並於股東常會選任後即就任,任期自民國109年6月22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21日止。

主要職責:

  1.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  2.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  3.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 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  4.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  5.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  6.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  7.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  8.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  9.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  10.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  11.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
本屆委員會出席狀況​

職稱姓名實際出席委託出席應出席次數出席率(%)
召集人
獨立董事
吳磺慶202100
委員
獨立董事
林義彬202100
委員
獨立董事
柯翠婷10250

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

審計委員/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

日期溝通事項方式溝通結果
111.11.09111年度第3季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單獨業務報告無重大意見
111.08.05111年度第2季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單獨業務報告無重大意見
111.05.03111年度第1季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單獨業務報告無重大意見
111.03.25110年度第4季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單獨業務報告無重大意見
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董事會討論董事會決議通過

薪資報酬委員會

本公司於102年7月5日成立薪酬委員會,委員共計3人。第五屆委員任期自109年8月6日至112年6月21日止。

主要職責:

  1.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  2.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
本屆委員出席狀況

職稱姓名實際出席委託出席應出席次數出席率(%)
召集人
獨立董事
柯翠婷71887.5%
委員
獨立董事
林義彬808100%
委員
獨立董事
吳磺慶808100%

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

0

2.Celofen_200mg
2.Celofen_200mg
previous arrow
next arrow

緩痛立膠囊

適應症:

  • 緩解骨關節炎之症狀與徵兆
  • 緩解成人類風濕性關節炎之症狀與徵兆
  • 緩解成人急性疼痛及治療原發性經痛
  • 緩解僵直性脊椎炎之症狀與徵兆

藥品許可證:

仿單資料: